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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ELECTRIC HOLDINGS LIMITED
香 港 電 燈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零 零 年 中 期 報 告

中 期 業 績

二 零 零 零 年 集 團 首 六 個 月 未 經 審 核 之 綜 合 溢 利 , 經 扣 除 稅 項 及 作 管 制 計 劃 撥 調 後 , 為 港 幣 二 十 億 二 千 六 百 萬 元 ( 如 附 表 所 示 ) 。 溢 利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百 分 之 四 點 六 。

中 期 息

董 事 局 今 日 宣 佈 派 發 中 期 息 每 股 五 角 四 分 予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二 十 九 日 已 登 記 在 股 東 名 冊 之 股 份 持 有 人 。 派 發 股 息 總 額 較 去 年 增 加 百 分 之 四 點 一 。

本 公 司 將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二 十 二 日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二 十 九 日 ( 首 尾 兩 天 包 括 在 內 ) 停 止 辦 理 過 戶 手 續 。 凡 擬 收 取 中 期 息 之 人 士 , 須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二 十 一 日 下 午 四 時 前 向 股 權 登 記 處 辦 理 過 戶 手 續 。

財 務 計 劃 獲 批 准

香 港 電 燈 有 限 公 司 ( 港 燈 ) 之 一 九 九 九 年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財 務 計 劃 , 經 政 府 嚴 格 審 核 後 , 已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五 月 三 十 日 獲 行 政 會 議 批 准 。 計 劃 包 括 在 現 有 電 廠 毗 鄰 平 整 一 幅 土 地 , 興 建 由 深 圳 至 南 丫 島 之 輸 送 具 環 保 效 益 的 天 然 氣 燃 料 管 道 , 及 安 排 首 台 三 百 兆 瓦 的 機 組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投 產 , 並 在 供 電 地 區 內 , 增 設 配 合 用 電 需 求 增 長 的 輸 電 及 配 電 設 施 。 根 據 該 計 劃 , 一 九 九 九 年 至 二 零 零 四 年 期 間 之 資 本 支 出 總 數 為 二 百 七 十 億 元 , 其 中 南 丫 電 廠 擴 建 工 程 約 佔 百 分 之 二 十 。 在 建 造 及 營 運 南 丫 擴 建 工 程 期 間 , 本 公 司 承 諾 繼 續 維 持 最 高 水 平 之 環 保 標 準 。 由 於 公 司 將 會 以 燃 氣 機 組 作 為 基 本 負 載 之 用 , 當 南 丫 電 廠 擴 建 工 程 完 成 後 , 環 境 將 會 有 顯 著 改 善 。

本 公 司 與 政 府 已 達 成 一 系 列 措 施 以 防 止 發 電 量 過 剩 。 加 上 本 公 司 過 往 之 電 力 需 求 預 測 準 確 性 甚 高 , 公 司 抱 有 信 心 , 過 剩 備 用 電 量 的 情 況 將 不 會 發 生 。

業 務

截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 整 體 售 電 量 較 去 年 同 期 上 升 百 分 之 四 點 二 。 家 庭 用 電 及 工 業 用 電 均 錄 得 百 分 之 七 以 上 的 增 長 。 商 業 用 電 的 增 長 則 為 百 分 之 三 點 二 。 今 年 七 月 已 錄 得 二 千 四 百 一 十 七 兆 瓦 之 最 高 用 電 需 求 量 , 較 去 年 之 最 高 用 電 需 求 量 增 加 百 分 之 三 點 二 。 本 公 司 相 信 全 年 最 高 用 電 需 求 量 將 與 所 預 測 的 一 致 。

集 團 繼 續 竭 力 提 高 效 率 和 生 產 力 , 並 銳 意 提 供 可 靠 、 環 保 的 電 力 與 及 卓 越 的 客 戶 服 務 。 此 等 措 施 令 港 燈 得 以 將 二 零 零 零 年 的 電 費 維 持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的 水 平 。

堅 尼 地 道 之 新 總 辦 事 處 和 控 制 大 樓 的 興 建 工 程 如 期 進 展 , 預 計 可 於 今 年 底 入 伙 。

集 團 與 長 江 基 建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底 合 營 收 購 南 澳 洲 ETSA UTILITIES 為 期 二 百 年 之 配 電 業 務 經 營 權 , 其 業 務 表 現 滿 意 及 較 集 團 預 期 理 想 。

展 望

電 力 銷 售 正 隨 著 經 濟 復 甦 而 有 所 得 益 , 售 電 量 回 復 符 合 本 公 司 長 期 電 力 增 長 的 預 測 。 這 不 止 有 助 集 團 的 短 期 表 現 , 更 明 確 顯 示 於 二 零 零 四 年 , 有 增 加 發 電 量 之 需 要 。 集 團 認 為 南 丫 發 電 廠 的 擴 建 工 程 , 刻 不 容 緩 , 且 對 這 項 重 要 發 展 項 目 極 具 信 心 。

繼 ETSA UTILITIES 順 利 融 入 成 為 集 團 業 務 的 其 中 一 環 , 集 團 與 長 江 基 建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各 佔 五 成 權 益 之 合 營 公 司 最 近 公 佈 以 一 百 零 六 億 五 千 萬 元 收 購 澳 洲 維 多 利 亞 省 之 POWERCOR AUSTRALIA LIMITED , 此 項 目 與 鄰 近 之 南 澳 洲 省 ETSA UTILITIES 之 協 同 效 應 , 將 有 利 集 團 之 發 展 。

在 集 團 的 雄 厚 財 力 支 援 下 , 集 團 將 繼 續 物 色 合 適 且 提 供 理 想 回 報 的 投 資 機 會 , 以 配 合 集 團 的 全 球 發 展 策 略 。 本 人 對 集 團 的 前 景 充 滿 信 心 。



主 席
麥 理 思

香 港 , 二 零 零 零 年 八 月 十 日

購 回 、 出 售 或 贖 回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於 期 內 並 無 購 回 、 出 售 或 贖 回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

截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未 經 審 核 綜 合 損 益 表 如 下 :


附 註 :

〔 一 〕 香 港 利 得 稅 乃 按 照 估 計 應 課 稅 溢 利 以 稅 率 百 分 之 十 六 計 算 ( 一 九 九 九 年 為 百 分 之 十 六 ) 。

〔 二 〕 管 制 計 劃 調 撥 之 港 幣 一 億 四 千 四 百 萬 元 乃 一 項 年 中 之 虛 計 調 撥 。 管 制 計 劃 調 撥 之 確 實 數 目 將 於 年 底 結 算 全 年 業 績 時 確 定 。

〔 三 〕 二 零 零 零 年 每 股 盈 利 乃 根 據 期 內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加 權 平 均 數 2,090,278,914 股 而 計 算 ( 一 九 九 九 年 為 2,025,213,722 股 ) 。

〔 四 〕 此 綜 合 損 益 表 的 呈 報 方 式 已 作 出 修 改 , 以 符 合 採 納 會 計 實 務 準 則 第 一 號 ( 修 訂 ) 「 財 務 報 表 的 呈 報 」 之 規 定 。 因 此 , 在 綜 合 損 益 表 上 已 增 加 了 一 些 賬 目 。 截 至 一 九 九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之 營 業 額 , 曾 作 適 當 調 整 , 以 符 合 本 年 度 在 賬 項 表 達 形 式 上 之 需 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