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here No.42 (May 2017) - page 12

SPHERE
#4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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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是消費者於店內選購,或
是酒商分銷佳釀,大大小小
的葡萄酒買賣時刻在世界各
地進行。消費者選酒隨自己
喜好,但從事葡萄酒貿易的酒商需要顧及
顧客的喜好及銷情,肩負的「購買」任務則
嚴謹得多。
歷史最悠久的波爾多葡萄酒銷售制度,
無疑是非常成熟而慎密。產自頂級酒莊的
出色波爾多葡萄酒都經過精心評核篩選,
才可獲要求最嚴格、消費力最高的識酒之
士垂青。
久而久之,這個制度不但有利葡萄酒分銷,
也改寫了歐洲美酒的地緣領域。時至今日,
這個制度更影響了葡萄酒從歐洲不同的
產區分銷到香港與中國內地市場。屈臣氏
酒窖對此源遠流長的售酒制度瞭如指掌,
成為波爾多佳釀遠銷亞洲的重要一環。
始於荷蘭
波爾多葡萄酒聞名於世,法國出色的釀酒
技術和當地出產的葡萄當然是靈魂所在;而
由荷蘭人帶起的期酒制度,則主宰了波爾多
期酒在全球的分配。期酒(
en primeur
)是指
買家以期貨形式,購買來自
200
家波爾多
波爾多葡萄酒聞名於世,
法國出色的釀酒技術和
當地出產的葡萄當然是
靈魂所在。
Pontet-Canet
酒莊負責人
Alfred Tesseron
(右)向謝學文介紹其
2016
年出品。
圖片:
UGCB
葡萄酒尚在木桶中熟成之際,期酒已經名花有主。
絕世名釀
>>
頂級酒莊限量配額、仍在橡木桶裡尚未裝
瓶的葡萄酒。
荷蘭人是最早期的葡萄酒商(
negociants
之一,早於
1620
年已是波爾多佳釀的買手,
並提供存酒與分銷服務。時至今天,不少
歷史悠久的葡萄酒商如貝耶曼(
Beyerman
仍然活躍,他們甚至投資建設北歐的道路
系統,以便將優質葡萄酒運送予客戶。
這樣各酒莊便可專注釀酒,拉斐(
Lafite
)、
拉圖(
Latour
)、瑪歌(
Margaux
)與歐布里
雍(
Haut Brion
)便是在當時打響知名度。
貴族們沒興趣參與的業務,便交由葡萄酒
商代勞。波爾多甚至在夏特隆區法王路易
十五的官方酒商酒窖原址,設立葡萄酒博
物館。
昔日由馬車付運的年代,葡萄酒經紀
courtiers
)是肩負酒莊與葡萄酒商的溝通
橋樑。他們按行規收取
2
%的費用,因此被
行內稱為「
2
%先生」(
Monsieur 2%
)。路易
十四甚至在
1680
年立法規定,葡萄酒商須
透過經紀作中介人,由經紀不偏不倚地議價
和分配葡萄酒。時至今天,各葡萄園可以有
數家、甚至上百家葡萄酒商,但一切交易都
須透過經紀「
2
%先生」進行。
葡萄酒最終分配的數量與訂價都是高度
秘密,而酒商出售期酒予屈臣氏酒窖等買家
所獲的利潤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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