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期 第 三 及 第 四 號 機 組 預 期 零 六 年 分 期 投 產
[ 二 零 零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 長 江 基 建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內 地 及 廣 東 省 最 大 規 模 發 電 廠 之 一
屆 時 , 珠 海 發 電 廠 第 一 期 四 台 發 電 機 組 的 總 裝 機 容 量 將 達 二 千 六 百 兆 瓦 , 每 年 可 合 共 供 電 約 一 百 五 十 億 度 , 成 為 內 地 及 廣 東 省 內 最 大 規 模 之 燃 煤 發 電 廠 之 一 , 為 廣 東 電 網 及 澳 門 電 網 的 穩 定 起 重 大 的 作 用 , 亦 為 促 進 珠 海 市 及 珠 江 三 角 洲 一 帶 的 經 濟 發 展 擔 當 關 鍵 的 角 色 。
今 天 主 持 簽 約 儀 式 的 分 別 為 長 江 基 建 副 董 事 總 經 理 關 秉 誠 先 生 、 廣 東 省 粵 電 集 團 董 事 長 潘 力 先 生 及 副 總 經 理 李 灼 賢 先 生 。
現 有 機 組 供 電 量 連 年 超 額
長 江 基 建 及 廣 東 省 粵 電 集 團 分 別 持 有 珠 海 發 電 廠 的 百 分 之 四 十 五 及 百 分 之 五 十 五 權 益 。 整 個 項 目 共 分 兩 期 發 展 , 第 一 期 包 括 第 一 至 四 號 機 組 ; 第 二 期 包 括 第 五 號 及 第 六 號 機 組 。 第 一 期 的 第 一 號 及 第 二 號 兩 台 七 百 兆 瓦 發 電 機 組 已 分 別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及 二 零 零 一 年 裝 置 完 成 ; 投 產 以 來 , 屢 創 卓 越 紀 錄 , 供 電 量 連 續 四 年 超 越 供 購 電 合 同 訂 明 的 最 低 購 電 量 , 其 中 ,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及 二 零 零 四 年 分 別 超 發 逾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新 機 組 效 率 高 、 成 本 低 兼 合 乎 環 保
是 次 擴 建 工 程 涉 資 人 民 幣 六 十 億 元 。 按 發 展 籃 圖 , 第 三 號 及 第 四 號 機 組 將 裝 置 先 進 的 超 臨 界 燃 煤 鍋 爐 。 超 臨 界 發 電 機 組 採 用 高 溫 、 高 壓 技 術 , 具 備 高 效 率 及 低 成 本 的 優 點 。 擴 建 工 程 尚 包 括 建 設 脫 硫 裝 置 以 符 合 當 地 及 國 家 環 保 的 排 放 要 求 。
分 享 已 建 設 施 擴 建 具 成 本 效 益
長 江 基 建 副 董 事 總 經 理 關 秉 誠 先 生 表 示 :
廣 東 急 速 發 展 締 造 商 機 長 建 內 地 電 廠 投 資 更 具 規 模
關 氏 續 稱 :
最 後 , 關 氏 總 結 道 :
長 江 基 建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簡 介
長 江 基 建 是 香 港 最 具 規 模 及 多 元 化 的 上 市 基 建 公 司 , 並 在 國 際 基 建 業 穩 據 重 要 地 位 。 核 心 業 務 包 括 能 源 基 建 、 交 通 基 建 及 基 建 有 關 業 務 。 集 團 的 營 運 範 圍 遍 及 香 港 、 中 國 內 地 、 澳 洲 、 英 國 、 加 拿 大 及 菲 律 賓 , 並 在 全 球 的 基 建 業 上 扮 演 領 導 的 角 色 。
珠 海 發 電 廠 構 思 全 圖 , 中 間 位 置 為 現 時 已 在 營 運 中 的 第 一 號 及 第 二 號 機 組 , 圖 右 為 即 將 興 建 的 第 三 號 及 第 四 號 機 組 。 |
珠 海 發 電 廠 第 三 號 及 第 四 號 機 組 的 廠 房 外 觀 , 該 兩 機 組 預 期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下 半 年 分 期 投 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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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 東 省 粵 電 集 團 董 事 長 潘 力 先 生 及 長 江 基 建 副 董 事 總 經 理 關 秉 誠 先 生 。 |
珠 海 發 電 廠 大 事 回 顧
長 江 基 建 內 地 電 廠 投 資 組 合